关于加班

八小时工作制在1940年的边区政府已经实行,在81年后的IT行业出现倒退是否可以接受?

先说答案,可以有条件接受,但只能在IT行业。

首先分析下为什么是IT行业。首先此行业发展极快,摩尔定律以及互联网技术都是如此;其次竞争极其激烈,技术更新换代极快,十年就是一个行业世纪;再次个人因素凸显,人数的增加并不能带来明显效果;最后,补偿相当丰厚,股权和红利对于有能力的人来说就有相当的吸引力。

我们反对不平等状态下的强迫劳动,但不可否认,现在有很多人愿意同时做几份工作(所谓副业)来增加收入。那为何不允许在补偿报酬合理的情况下一份工作超过8小时呢?某种角度上,某个个人愿意牺牲自己的劳动时间来换钱是不是他的自由和权力呢?这个权力和在没有IT行业就产诞生的8小时工作制的权力哪个更大呢?

另外,即使在其他行业,大量餐饮,快递等行业大都超过8小时工作,如果非要杜绝人们做副业或者超过8小时工作的愿望,那么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一份工作就可以体面生活的根本需求,这在目前的中国还是做不到的。也是官方对此规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。但随着社会财富的积聚和贫富差距的调剂,相信在未来的中国,一定可以实现。

但即便如此,上面所说的我支持IT行业超8小时工作的态度不能扩展到其他行业,因为他们不具备IT行业的特点,超过8小时必定是弊大于利。几十年后,随着此行业的成熟发展,失去超额利润的地位,自然也没有加班的土壤了。

Updated:

Comments